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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我,他也接触到贝原。
以前我带着当时还流落在外的莫由人他们搬进桥西区,就是伙同尚且年幼的久长时做些不太光彩的生意存活的。
久长时永远都是不长不短的头发,脸上永远挂着彩,衣服脏兮兮的,比我约莫高半头。
所谓穿衣显瘦脱衣有肉。
身上的伤疤是他多年摸爬滚打来的,并且口味独特。
他是天生的混混。
“宋客醉?你他妈竟然回来了,我操。早不过来、晚不回来,赶现在的时候回。”
我鄙夷的看着他:“四五年了,也不见你找个工作,二十出头还在做混混。”
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,道:“你想让我安安稳稳的去工作吗?每天工作的时间和薪水成反比,累死累活的还没他妈畜生活得好!我说过多少次,正经工作是来钱最慢的!”
“对对,等你哪天再进局子你就满意了,小时候进少管所,长大了进局子,挺好,365天你有360天在局子里。”
“你不会说话可以不说了,操。”
“你信不信我让你做阉人。”
我向狩礼招招手,道:“狩礼,麻烦你把由人叫回来吧,我们要走了。”
“好。”
随即,狩礼去后面叫莫由人。
第8章 桥西混混:久长时
久长时熟练的点起一根烟,两指之间磨出厚厚的老茧。
“来一根儿?”